浅议采矿权抵押的风险防范
《矿产资源法》明确规定矿业权可以流转,《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矿业权可以流转、设定抵押,因此采矿权依法可以作为抵押的标的物。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矿业权抵押按照矿业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管理,因此可以设定抵押的采矿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
二是采矿权权属无争议;
三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
四是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是已出租的采矿权不得设定抵押;
六是采矿权原则上不得部分抵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矿业权设定抵押时,矿业权人应持抵押合同和矿业许可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备案手续,采矿权抵押必须经过有权机关的审查批准及发证机关的备案才能生效。我国实行采矿权审批分级管理制度,不同的采矿权分别由国家、省、市、县四级主管机关审批登记,但采矿权转让审批则由国 家和省级主管部门专属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才可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同时,考虑到法律对国有矿山的特别规定,国有矿山在抵押前,应当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许可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可见,在办理采矿权抵押登记时应持以下材料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手续:
一是抵押备案申请;
二是由有关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采矿权无争议的证明材料;
三是由采矿权登记机关出具的转让申请人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材料;四是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机关有关矿产资源补偿费缴纳情况的证明材料;
五是由资源税征收管理部门出具的资源税缴纳情况的证明材料;
六是国家出资形成的采矿权,其价值的评估机构为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评估机构的证明材料;
七是国有资产部门批准抵押的文件(如果是国有矿山);
八是抵押合同;
九是采矿许可证。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经审查,核准登记备案的,在被抵押的采矿权的《采矿权登记表》上注明抵押事项,并在《采矿许可证》上做他项权利记载,最后开具采矿权抵押登记备案证明书。
采矿权抵押作为一种新的抵押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具有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机器设备抵押等常规抵押迥异的风险:一是矿产价值递减风险。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因此矿产资源的数量和经济价值会逐年减少,其派生出的矿业权的权能也将随之缩小,直至消失。二是采矿权证瑕疵风险。由于矿业管 理体制不完善及矿业登记制度不健全等原因,部分企业采矿权许可证的取得可能存在重大法律瑕疵,面临被发证机构吊销的风险。此外,若采矿权人未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采矿权许可证期限届满前未依法申请续延以及未经批准进行出租、承包等,矿业权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吊销许可证,导致采矿权消灭。三是采矿权价值评 估风险。矿产资源埋藏在地表之下,矿产资源储量是建立在矿产勘查基础之上的,一方面,受勘查技术、手段及目前我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和管理工作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矿产资源的储量及价值难以准确计量;另一方面,勘查是以取样为基础的,矿产的实际情况可能与勘查结果存在很大的误差,从而导致采矿权价值难以准确 评估。四是矿业用地风险。矿业资源的开发必然要涉及土地、草地、林地等用地问题,矿业用地涉及国有土地时,应由采矿权人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取得;矿业用地涉及集体土地时,问题就比较复杂,通常要先将集体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物权法》颁布实施后,集体土地的征用被严格限制在“公共利益”的范围 内,而矿业开发基本不属于公共利益的范畴,因此集体土地难以转化为国有土地,这就为采矿权人及抵押权人顺利实现权利带来了障碍。五是政策调控风险。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各国都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利用进行必要的限制和干预,因此采矿权及采矿权抵押权的行使比较容易受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
采矿权抵押涉及较大的风险:一方面来自抵押权的成立和效力;另一方面来自采矿权使用过程中的生产安全。抵押双方在设定抵押物时,既要注重抵押物本身的效力,又要注重矿业权交易的审批备案手续。笔者认为,在设定采矿权抵押之前,应着重对采矿权的效力进行审核,以确保采矿权合法有效:一是审查 采矿权人取得采矿权的时间及许可证的有效期;二是审查采矿权人是否依法按期缴纳了矿业权使用费、资源税等税费,并要求采矿权人提供相关的发票、收据等予以证明;三是审查采矿权人是否已将采矿权出租;四是审查采矿权人是否依法采取了安全生产措施及环保措施、履行了安全生产及环保义务;五是审查采矿权人是否已 合法取得矿业用地使用权;六是采矿权抵押前到采矿权许可证原发证机关查询采矿权抵押备案情况,防止采矿权人将采矿权抵押给其他债权人;七是审查国土资源部门储量评审中心认定的矿产资源储量及目前的矿产资源储量余额;八是要求抵押人提供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原发证机关(颁发采矿权许可证的机关)有关同意采矿权抵 押的批准文件。
矿产开采,特别是小矿山的开采属于高危行业,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吊销采矿权证,将直接影响抵押权的实现。为有效防范安全风险,抵押权人应选择安全制度健全、安全设施设备完备、安全管理及从业人员齐全的采矿企业。同时,采矿权抵押设定后,抵押权人还应及时跟踪、了解抵押人是否履行各项法 定义务,及时督促抵押人办理采矿权许可证的年检、延期手续等,从而防范抵押人未履行法定义务而导致采矿权许可证被吊销事件的发生。
(作者单位: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