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运营风险无处不在
随着国家对民间借贷市场的监管力度日益加码,典当业的风控问题也备受关注。
“典当企业成立之初,业务做不做主要是老板说了算,有很多老板的朋友借款,由于感情色彩使老板失去了准确判断,最终这些借款成为坏账。当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之后,分支机构不断增多,这时候老板的各项事务缠身,无法分身到每个分支机构去判断业务做不做。企业才开始关注内控。”中国典当联盟创始人、上海社科 院典当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张海军说,典当企业的风险主要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企业内部员工利用管理漏洞,频频作案。张海军向记者举了两个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
第一个案例是,在2012年4月至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郑某利用其担任佛山市某典当公司经理职务之便,与同伙林某诈骗一家典当公司。郑某与林某合议,让林某假装客户到典当行进行交易,并与典当公司签订了一份“空头”的抵押合同,成功从典当行骗取了1850万元。得款后郑某分得850万元并秘密潜逃。
8月5日,该典当有限公司在查账时发现不妥,而郑某此时却消失得无影无踪,于是向警方报案。10月25日佛山禅城公安向媒体通报称,经过近两个月的调查追捕,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郑某。
第二个案例是,宁某原为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湘东分公司仓库保管员及代出票员、出纳员。2010年2月至2011年8月期间,宁某多次通过伪造虚假当票 入账从出纳处骗取典当金等方式,将赎金据为己有。2011年8月31日,典当总公司财务人员来湘东分公司检查,发现公司共丢失38样金器。法院审理后查 明,宁某伪造36张虚假当票入账从出纳处骗取典当金10余万元,案发后,已退还受害人13.38万元。法院认为宁某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了职务侵占罪;事发后,宁某自动投案,法院依法对宁某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
在张海军看来,典当企业要面临的第二种风险就是诈骗分子钻典当企业不专业不细致不周密的漏洞做案。
1、伪造机动车登记证骗了典当行:2005年,犯罪嫌疑人刘某贷款购买了1辆轿车,但其未按规定归还贷款,因此该机动车登记证始终处于抵押封存状态。 2010年11月2日,刘某伪造该车机动车登记证,向秦皇岛市海洋典当行迁西***处抵押该车借款,骗取典当行当金7万元。
2、电脑诈骗典当案:2012年上半年诈骗分子用修改过配置参数的低价笔记本电脑冒充高档货、虚开发票抬高价格、连骗北京7家典当公司,在天津诈骗15家典当公司。
3、青岛金达典当遭遇浪琴假表典当业务:金达典当行于2011年10月绝当浪琴心月系列带钻石英女表一块,经专家鉴定,该表为日本制造的塑料机芯的高仿假表。
4、漳州漳信典当房产抵押赎当1年后出现的当金被冻结:2010年6月刘某向漳信典当用房产抵押借款40万,期限6个月,到期后有续当一次,2011 年4月初通过银行汇款还清本息,2012年4月24日,漳信典当开户行电告漳信典当,该户头刘某还款的40万被厦门公安局冻结。原因:厦门公安正在审理一 桩诈骗案件,在审理诈骗嫌疑人吴某所诈骗的资金去处中,查明其中一笔40万的资金是汇入漳信典当基本户的,故依法冻结。后查明,被冻结的资金是刘某汇来的 赎当的当金,而这位诈骗嫌疑人吴某是刘某的母亲。被冻结的40万赎当款是刘某母亲吴某所汇。
“总的来说,目前典当行业的企业管理水平与行业发展需求严重不匹配,诈骗分子的手法不断翻新,而我们的应对措施与技能却逊色诈骗分子,另外我们必须重视企业高管、中层、普通员工的懂法守法教育,一旦发现有沾染黄、赌、毒嗜好的员工,无论他能力如何必须第一时间解聘,否则后患无穷。”张海军说
典当公司交付的学费情况比比皆是,涉案金额巨大,且重复交付学费的情况很普遍,问题何在?如何弥补?如何防范?如何提升?如何规避?这些问题都值得典当业的高管人员思考。
“我们必须培养一支知政策、懂法律、会经营、善管理、精业务、善学习、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是企业生存的关键所在。”张海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