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一审,积极维护典当行业合法权益(典当纠纷)
作者:詹双翠 来源: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3/4/25
典当纠纷中,主要争议焦点问题就是基础法律关系认定和裁判法律适用,这关系到:1.是否支持预扣综合费(本金的认定)?2.在当期间综合费率+利息率,超过24%部分,是否能得到支持?3.绝当后利息+综合费+违约金之和的标准?
实务中,有部分法院基于对典当行业的不了解,或是对典当行业交易惯例的不熟悉,导致参照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判决(如将预扣综合费按预扣利息处理,在当期间/绝当后按LPR的4倍调整,导致违约成本显著低于守约成本,既鼓励了当户违约,又严重损害了典当行业的合法权益。
鉴于此,我不止一次在广东省典当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会议上建议各家典当行要充分重视一审,重视合同约定,重视业务合规,重视贷后管理。
下面,我将本人于2023年4月11日在广东省典当行业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上的发言整理如下,供各典当企业参考。
尊敬的广东省金融局领导、广东省典当行业协会张曙会长、吴美娥秘书长及在座的各位常务理事们
大家下午好
我是广东省典当行业协会 法律顾问 詹双翠 律师
感谢张曙会长把时间交给我,让我给大家作个简短的交流,身为协会顾问律师,下面我从会员的日常咨询和代理的典当纠纷中我遇到的一些的问题,分享给在坐的各位。
实务中,即使合同约定了预扣综合费,但仍有部分法院将预扣综合费视同预扣利息处理(包括有典当行在足额发放当金后,当户当天支付首期综合费这一情形);有的民品业务发生诉讼,法官将在当期间的已经收取的综合费,都予以调整为2%甚至更低,这是混淆了综合费用和利息的区别。这里一方面是法官对典当行业特性认识不足,另一方面,也希望典当行在诉讼时,重视一审,做好充分的说理工作,让法官明白综合费用是怎么回事,争取赢在一审。
司法实践中,不少法院认为绝当即意味着典当关系的终止,典当行无权再继续收取综合费,判决只支持利息,年化约3.65%,低于民间借贷的LPR的4倍,有的是参考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按LPR 4倍裁判,出现违约成本显著低于守约成本,严重损害了典当行业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这一裁判观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且违反合同约定的意思自治原则 。这里还是有法官对典当行业认识不足的原因,当然也有典当行在诉讼中表述不充分的可能。希望典当行通过调整合同约定的方式规避此风险,调整建议上次我在广东省典协群里有提及,这里不再赘述。
现行涉及典当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甚少,目前仅有零星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文件、批复调整典权关系,且多数批复年代久远,已不适应当前司法审判需求,这给当前的典当纠纷的司法裁判和法律适用带来一定的困难与问题,导致裁判结果五花八门,典当行无法合理预期判决结果,希望尽快出台《广东省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监督管理条例》。
基于动产不登记、不记名,占有即所有的特征,日常经营中,典当行很难避免误收赃物。但因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规定,赃物扣押后会返还给原物主,导致典当行损失惨重。建议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支持典当行善意取得质权。
说到回归本源,即鼓励典当行回归民品业务。但回归民品业务对典当行业的生存和发展有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一方面,目前全省范围内,绝大数寄售行、黄金回收行、奢侈品店以『典』、『押』、『当』作为招牌招揽本属于典当行的民品业务;相当一部分二手车行、房屋中介直接在铺头上打出车辆质押、房屋抵押的广告,这些没有典当资质且不受监管的超经营范围的行为,希望监督部门予以重点、常态化打击『非典』,净化营商环境,切实保护合法典当企业的正当权益。
另一方面,头部互联网企业如微信、支付宝、美团、抖音、快手等APP均有无抵押小额信贷业务,按日计息,足不出户在线借钱。互联网小额信贷的普及,对典当行的民品业务冲击巨大,民品业务受此影响近些年日渐萎缩,如以民品为主业,不足以支撑典当行业生存发展。
再者,来典当行抵押房屋融资的多为银行放弃的客户,能从银行抵押借到低息贷款的客户(目前经营贷年化利息为3.5-3.9%之间),通常不可能来找典当行借月息2分+的钱周转,即典当行的客户群体(资质、需求、期限、放款时间、征信、还款能力等)与银行客户群体存在显著区别,不存在同质经营问题。故建议不要调整压缩房地产抵押比例。
银保监于2023年3月6日发出《关于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要对不法贷款中介成开展为期六个月(2023年3月15日-2023年9月15日)的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虽然该通知主要对象是各银行机构,但不可否认的说,当前典当行对中介的依赖也是比较大的,中介风险也是我们典当行业需要注意隔离的,比如中介包装当户的资质(找猪仔客代持房屋替人背债)、诱导指使当户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假征信、假流水、假查册、假离婚协议等)、以典当行名义私下向当户收费(如诚意金、保证金等),让当户误以为被典当行套路,严重损害了典当行业的声誉。
在此,我提醒各位典当企业,要与中介之间建立一道防火墙,要能证明典当行是合法合规经营,收费名目公开合法透明,避免出现典当行给不法中介背锅的情况。
七、最后一点,自2018年转隶到银保监监管后,广东省就没有实质性的放开新设典当行的审批,没有新鲜血液加入,为更好的为中小企业、市民提供应急资金服务,希望能尽快恢复新设典当行的审批工作。
谢谢大家!
詹双翠